Romans 10

1弟兄們! 我心裏所懷的切望,向天主所懇求的,就是為使我的同胞獲得救恩。 2我可以為他們作證:他們對天主有慹心,但不合乎真知超見, 3因為他們不認識由天主而來的正義,企圖建立自己的正義,而不順從天主的正義: 4因為法律的終向是基督,使凡信祂的人獲得正義。 5關於出自法律的正義,梅瑟曾寫過:『遵守法律的人,必因法律而生活。』 6但是,出自信仰的正義卻這樣說:『你心裏不要說:誰能升到天上去?』意思是說:使基督從那裡下來; 7也不要說:『誰能下到深淵裏去?』意思是說:把基督從死者中領上來。 8正義到底說了什麼?她說:『天主的話離你很近,就在你的口裏,就在你的心中。』這就是指我們關於信仰的宣講。 9如果你口裏承認耶穌為主,心裏相信天主使祂從死者中復活起來了,你便可獲得救恩, 10因為心裏相信,可使人成義;口裏承認,可使人獲得救恩。 11經上又說:『凡相信祂的人,不致蒙羞。』 12其實,並沒有猶太與希臘人的區別,因為眾人都有同一的主,祂對一切呼號祂的人都是富有慈惠的。 13的確,『凡呼號上主名號的人,必然獲救。』 14但是人若不信祂,又怎能呼號祂呢?從未聽到祂,又怎能信祂呢?沒有宣講者,又怎能聽到呢? 15若沒有奉派遣,怎能去宣講呢?正如所記載的:『傳佈福音者的腳步是多麼美麗啊! 』 16然而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服從了福音。依撒意亞曾說過:『上主,有誰相信了我們的報道呢?』 17所以信仰是出於報道,報道是出於基督的命令。 18但我要問:難道他們沒有聽過嗎?一定聽過了。『他們的聲音傳遍普世,他們的言語達於地極。』 19但是我再問:難道以色列人不明白嗎?首先梅瑟說過:『我以那不成子民的人,激起你們的妒火;以愚昧的民族,惹起你們的怒氣。』 20繼而依撒意亞也放膽說:『未曾尋找我的人,找到了我;對未曾訪問我的人,我顯現了。』 21但是關於以色列人卻說:『我整天向悖逆違抗的民族,伸出我的手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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